香港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前业外委员滥用公职,披露一名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及其投诉详情,为自己招揽事务律师生意谋取私利。被告于7月28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


刘慧儿,65岁,医委会前业外委员,被裁定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谭思乐裁决时称,被告作出不当行为,损害公众利益,并滥用公众对出任公职者的信任。其不当行为更破坏了医委会的投诉制度,削弱公众对该制度的信心。


法官谭思乐将案件押后至8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医委会是一个法定机构,负责处理针对注册医生的投诉、调查涉嫌专业失德的指控,以及就指控成立的个案采取纪律行动。


被告本身为事务律师,她于2012年1月底至2018年1月底期间为医委会其中一名业外委员。她亦不时以义务法律专业人士的身分,为非政府机构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协)服务。


案情透露,一名病人于2015年6月向医委会投诉一名医生涉嫌专业失德,投诉其后转介至医委会的初步侦讯委员会(侦委会)跟进,而被告获委任为该侦委会的其中一位业外委员。


被告于2017年4月在侦委会首次审议该宗投诉前接获相关材料,包括该病人的联络资料。被告同月向社协一名社区组织干事披露该病人的个人资料及其投诉详情。


在该社区组织干事的安排下,被告于2017年5月底在其办公室与该病人会面。该病人其后聘用被告代表他向该医生提出民事申索。该病人于2019年5月接获被告所属律师行发出的发票,要求他支付约72万元,包括须向被告支付的律师费逾58万元。


医委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7月28日由高级检控官林晓敏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勇杰及张楚乔协助。


公职人员肩负公众信任和使命而获授权处理公共事务。廉署提醒公职人员必须恪守高度诚信,并诚实无私地履行公职,以符合市民大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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