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律政司成立的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2月28日召开首次会议,讨论和通过其职权范围,以及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的初步框架。

 

兼任委员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感谢相关政策局、司法和法律界、法律学院的代表加入委员会,就统筹和协调推广法治教育的工作提供意见和协助。

 

会上,委员同意设立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和立法会议员简慧敏担任主席,跟进培训计划的课程和教材设计,以及相关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计划旨在培育社区不同界别的培训者,提升他们向他人传递正确法治信息的能力和成效,从而达到全方位推广法治教育的目标。课程和教材以法治理念为主轴,透过浅白易明的方式教授「一国两制」原则下香港法治和法律制度相关的基础议题,内容涵盖《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内地法律制度、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基本概要等。

 

林定国表示,委员会将全力推动并尽快展开计划,务求在社区不同层面推广一致和正确的法治信息,让市民自觉成为法治的守护者,共同说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