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今日公布《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和行为规范,鼓励教师自觉遵守,保障学生福祉,守护教育专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该局表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价值观对学生影响深远;教育专业和个人修养应相结合,达至以德育人。

  当局在制订指引时,除审慎考虑本港教育体系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例,也参考教师专业发展相关文件,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师专业标准,从而归纳出专业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则、廉洁公正、尽忠职守、关爱学生、尊重私隐、维护专业共八项教师专业操守准则,并就各准则列举例子说明教师应该和不应做的行为。

  此外, 指引载列处理教师涉嫌违反专业操守的机制和个案举隅。教师应仔细阅读并掌握指引对专业及个人行为的要求。

  办学团体可参考指引向属校管治机构作出指示,而学校管治机构可参考指引,订定员工行为管理措施和专业发展计划,以及表扬优秀教师。如有教师涉及专业失当或违法行为,学校可参考指引跟进处理。

 教育局会参考指引,检视教师的注册,并会安排教师专业发展和培训活动,以及表扬在德行和教学专业表现优秀的教师,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团队。该局会因时制宜,按需要更新指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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