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热门专家号被囤积,一个几百元的专家号倒手最高可卖上万元,倒号团伙年获利达百万元……近日,江苏南京的“号贩子”被起底调查,其大肆抢号、加价倒卖的吸血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伤害了就医群众利益和医患关系,也侵害了社会公平,令人深恶痛绝。


  据报道,“号贩子”争抢霸占专家号源后,一般在挂号费的基础上加价2.5倍出售。本来300元的挂号费,至少得花900元才能拿到,对于定期复诊的患者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反观“号贩子”,有“号贩子”一年囤积销售南京某医院专家号2962单,仅靠贩卖这一家医院的号源,按每个号加价200元保守来算,就可获利59.2万余元。两相对比之下,号贩子的“寄居”“吸血”行为更加触目惊心。


  这一方面侵害了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另一方面这种靠投机倒把挣大钱的不良风气,本身也是对社会公平的侵蚀。为了向暗访人员展示能力,“号贩子”毫不讳言自己“外有技术人员抢号,内有医护人员关照”,这里面涉及的管理漏洞和权力寻租,还会让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承重加码,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奇货可居处,必有黄牛出没。“号贩子”的问题经久难治,除了优质医疗资源本就稀缺外,其违法成本太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刑法对倒卖车票、船票的票贩子有明确入罪规定,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号贩子没有针对性规定。在此前实际操作中,“号贩子”被查实后一般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最严厉的处罚也仅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不少都是处5日拘留,或者百元以内罚款。近年来,也陆续有“号贩子”因制作使用抢号软件,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刑罚的案例。


  暴利让其铤而走险,相比之下几乎为零的罚金成本,更会让其肆无忌惮。据报道,近年来“号贩子”的业务范围已从抢号倒号扩大到安排患者插队住院、提前治疗等事项,已成一定规模,有坐大成势之态。这样的发展态势和目前的处罚力度显然极不匹配。鉴于刑法的谦抑性,及“号贩子”形成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成因,“号贩子”行为是否要入刑确实需要审慎考虑,但目前至少应该加大罚金方面的处罚力度。对于吸血的“号贩子”,就应该罚得其“吐血”,否则根本无法形成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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