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产法庭“4·26知识产权宣传集中开庭周”首案开审

这项液晶显示技术发明专利该不该被无效 双方庭上激辩近5小时


   4月20日下午2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默克专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克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JNC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4·26知识产权宣传集中开庭周”的首场庭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长郃中林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蓉、刘晓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该案涉及默克公司所拥有的一项名称为“液晶显示器和具有垂面取向的液晶介质”的发明专利权。2017年8月16日,JNC株式会社针对上述专利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口头审理并当庭告知,默克公司2017年10月9日提交的修改后的专利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无效阶段修改的相关规定。默克公司当庭表示删除前述权利要求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不符合修改要求的权利要求6、7、24,在此基础上请求以前述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未予接受,并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文本作为审查基础,于2018年3月5日作出决定,认为涉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默克公司不服上述专利无效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驳回了默克公司的诉讼请求。默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接受删除权利要求6、7、24后的2017年10月9日提交的专利权利要求书,并以此为基础作出行政审查;即便不接受上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文本,该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均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该专利应当被维持有效。


  庭审中,默克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无效宣告行政阶段权利要求的修改时机和程序,以及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观点阐述及多次反复激烈的法庭辩论,合议庭三位法官和技术调查官就涉案所有法律和技术问题进行了反复追问和深度调查。在合议庭主持下,庭审持续了近五小时,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审理程序紧凑有序,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厘清了争点观点。


  在闭庭前,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同时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无论是作为法庭用户,还是作为法庭之友,持续关注、监督、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工作,共同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行稳致远。


  本次庭审近万人次线上观看庭审直播,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部的审查员、线上预约旁听的公众代表40余人现场旁听。(记者  王丽丽  通讯员  高 雪  林 愈)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